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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7年度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成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2 点击次数:
各学院、农机研究院: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拟开展2017年度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成情况(第二阶段)统计。现就相关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范围
  各学院所有专任教师(不包含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的教师)。
  二、统计时间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统计内容范围
  1.学院以及系、所、教研室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教学观摩、教学竞赛、教学发展论坛、科研技能培训、学术交流(讲座)等集中学习培训项目由学院统一按项目分次统计,填写《教师集中学习培训统计表》,并提供支撑材料(活动通知、签到记录等)。
  2.教师访学、学历学位提升、参加校外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师个人校外学习培训登记表》,提供支撑材料(邀请函/通知、活动记录、培训或结业证书等),交学院审核;由学院汇总填报《学院教师个人校外学习培训统计表》,并整体提供支撑材料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活动由组织单位按项目分次统计,填写《教师集中学习培训统计表》,并提供支撑材料(活动通知、参训名单等),学院无需重复统计。
  4.第一阶段已经统计并报送的集中学习培训项目不再重复统计。
  四、统计结果报送
  1.第二阶段统计结果(《教师集中学习培训统计表》《学院教师个人校外学习培训统计表》,支撑材料,统计表信息和支撑材料顺序对应)请于2017年12月24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tcfd@mail.hbut.edu.cn纸质版经本单位分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
各单位也可以通过即将上线的“教师业务学习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统计结果,并查看本单位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成情况。
  2. 本年度如有后续的学习培训活动,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补充报送统计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师集中学习培训统计表》
  2.《教师个人校外学习培训登记表》
  3.《学院教师个人校外学习培训统计表》
  4.《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学习培训统计说明简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12日